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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个国企是怎么做到无税划转的

看看这个国企是怎么做到无税划转的

 

2019年是银行A股上市最火的一年,年内共有多达8家银行成功登陆A股市场,某某银行也在候场上市中。B公司直接持有某某银行4.98%的股权(2.1亿股、账面价值58,800万元),是其第六大股东。B公司系某市某区国资局所属二级子公司,拟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现某市为了满足政府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本市场统筹规划需要,决定由B公司将其持有的某某银行4.98%的股权无偿划转至该某市国资委所属企业持有。该如何操作才能做到既满足政府要求,又不会产生税收负担呢?在实际操作中,相关方借助C公司实现了划转目的。

 

 

一、直接划转无法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规定,可以选择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为:“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进一步对符合财税〔2014〕109号的股权架构做了解释:

(1)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获得子公司100%的股权支付。

(2)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

(3)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向母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子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

(4)受同一或相同多家母公司100%直接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在母公司主导下,一家子公司向另一家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划出方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

由于拟将区国资局所属企业持有的某某银行股权划转至市国资所属企业持有,如果直接划转,无法满足税法规定的特殊性税务处理对股权架构要求。

二、该无税划转的操作路径

B公司及C公司现系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先将其持有的某某银行股份无偿划转至C公司,再将C公司调整为某市国资委所属三级子公司,从而实现划转的目的。

1、2017 年 9 月 7 日,某市相关部门批复某某银行的股权划转。此前,B公司及C公司同属甲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同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或划转1%(无资料可查是否为划转)的B公司及C公司股权。此时,B公司及C公司属于“受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符合109号文及40号规定的股权架构要求。

 

 

2、划转完成一年以后,甲公司将持有的C公司99%的股权、乙公司将持有的C公司1%的股权转让或划转至市国资委所属企业丙公司持有。至此,划转完成,目的实现。

 

 

三、账务处理

B公司在相关资料中披露,公司无偿划转持有的某某银行4.98%股权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本公积       58,800 万元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8,800 万元

四、税务分析

      B公司的主办券商认为,B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会计及税务处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具体处理准确无误。

1、B公司将持有的某某银行4.98%股权无偿划转至C公司事项取得了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划出方与划入方签订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资产划转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2、财税〔2014〕109 号《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 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 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 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 40 号第一条第四项规定:“受同一或相同多家母公司 100%直接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在母公司主导下,一家子公司向另一家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划出方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划出方按冲减所有者权益处理,划入方按接受投资处理”。

4、根据上述规定,鉴于前述股权划转时B公司与C公司同受甲公司和乙公司100.00%控制,B公司划转股权并未取得任何支付对价,且《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未对资产无偿划转作出特殊规定,故公司将划出的某某银行股权的账面价值冲减资本公积的会计及税务处理符合规定。

以上分析纯属个人猜测,仅供税收业务学习,切勿对号入座。

来源:陇上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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