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财务咨询沉淀,用系统财税思维落地,促进企业升级发展

顾问热线:

0591-88203856 

0591-83323150

民营企业财税问题解决专家

企业健康发展的综合服务机构!

首页 >> 财税动态 >>知识问答 >> 孙彦林:谈增值税为何没有在利润表中体现
详细内容

孙彦林:谈增值税为何没有在利润表中体现

朋友问我,为什么增值税没有出现在利润表中,企业实实在在支付了增值。难道不是成本的分吗? 增值税不影响利润吗?”这个问题初一看,觉得很小儿科,细细一想,发现解答清楚并不容易。因为增值税的表现与观感有太大的反差,甚至可以说,增值税是一个带有“欺骗性”的税种。

一、增值税的设计

增值税在设计时,名义上需由消费者承担,但对最终消费者(主要是个人)而言,他们消费时对“价”与“税”的差别是不敏感的;对于销售方而言,“价”与“税"合计起来构成了合同总额,但只有“价”能形成销售收“税”形成对税务的负债(增值税销项税)从这个角度讲,增值税销项税在形式上表现为企业向消费者代收税款,然后按期返还税务。

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时,并非要上缴全部的“代收税款”,它存在一都分可抵扣金额。这部分可抵扣金额就是企业购置资产以及发生成本费用时的进项税。

在会计科目设计上,增值税不像所得税,它在负债类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给了会计人一种根深蒂固的理解,增值税不是费用,它不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而会计上的这一常识, 却与人们对增值税的观感不。如果增值税不影响企业利润,为何会有虚开增值税发票,偷逃增值税的违法行为呢

二、增值税影响利润的形式

增值税并非不影响利润,只是它对利润的影响拐了个弯,是间接的。它通过影响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淡化了直接影响利润的色彩。增值税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可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收入减少了

    竞争对手纳税为低税率或偷漏税时,规范纳税的企业在竞争中是不利的。如果没有增值税,合同额即收入,有了增值税后收入额缩水了。对比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就容易理解了,100 万元的商品销售合同,一般纳税人能确认收人850 (100 1.1)万元,小规模纳税人能确认收人97.09 ( 100 1.03)万元。

成本费用减少了

因为购置资产及支出成本费用时有增值税进项税,这部分增值税进项税可用于抵扣,这等于降低了成本费用。

附加税的二次影响

缴纳增值税会影响附加税的计算,附加税直接体现为利润表中的费用,自然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

坏账的影响

企业在确认收人时要相应地确认增值税销项税,收人与增值税销项税都体现在应收款科目之中。不管应收账款是否能收回,增值税都必须如期缴纳。果应收账款(收人+销项税)最终被确认为坏账,其中企业确认的销项税等被认定为费用了。

视同销售与进项税转出的影响

视同销售是税务把成本费用当收入看,要从中抠出一 块当作增值税销项税,于减少了成本费用。进项税纳人抵扣,进现税转出是税务不认可成本费用于纳税项目,不允许进项税纳税人抵扣,这等于加大了成本费用。

  三、增值税并非只对增值额征税

增值税是舶来品,20世纪50年代,法国税务总局局长莫里斯.洛雷设计了增值税。为了保证当年法国政府确认的财政收人,这位“天才”的税务官创造了这新的流转税种。此税一出,税务征税更为强硬。不管企业挣不挣钱,只要做了生意就得交税;也不管生意做成后企业有没有收到回款,税一刻也不得拖延。

增值税并非只对增值额征税。如:单位产品成本80元,卖120元,增值税的值额为40元,理论上增值税应只对这40元征税。但现实的做法走样了,在这80元的成本里面,人工成本、无进项的材料成本与制造费用最终都被算作了增值额。这等于变相扩大了税基,按“销项税减进项税”模式征增值税是有悖于设立增值税初衷的。

增值税的本意是对增值额征税,何谓增值额?从理论上讲,指的是从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商品与劳务的价值差额后余下的价值量,即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

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的增值额

从商品的流通属性看,商品从制造到最终由消费者购买可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商品的生产环节,第二个阶段是商品的流通环节。

第二个阶段增值额比较好计算,就是商品的销售价差。流通环节表现为贸易行为,增值税只需对销价高于进价的部分(即毛利)计税。举一个例子,企业购进一台价值800万元的设备,最后作价以1000万元卖出去,增值额就是200万元,200万元乘以税率,就是它应交的增值税。可见在流通环节,增值税的计征比较符合增值税的定义。

第一个阶段增值税的计算要繁杂一些。一方面, 理论上商品的售价减去商品的生产成本视为增值额。现实中对于生产阶段来说,按照增值额计算应交增值税不易操作,而且税务机关对增值额的理解并非如此,它根据国情、政策要求。另一方面生产环节的收入不可能有流通环节的收入成本那么清晰,一 一对应的话,列如原材料对应到哪一单销售上面了,谁能说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正。

增值税实施这么久了一直没有立法,也许是增值税立法还不成熟。,一直在完善中。

以上仅供参考

 


联系电话:0591-88203856/0591- 83323150

传真电话:0591-83323150

联系邮箱:spcw@cnspcw.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24楼2403单元



微信公众号

小程序

技术支持: 字节联动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