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6日,农历九月初六。
这一天,税务系统在电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一笔,刀砍斧凿,鬼斧神工,却又力透纸背,重如千钧。
2019年1月1日,电商法起始日。那时候电商人也只是有点悸动,毕竟,面对纷乱数据,又需要多方配合的情况下,电商法更像是发布会上的一辆概念车。
可刚过去的10月26日,便是概念车批量生产,且以120㎞/h的速度,狠狠向电商撞来。
所以,这一天,能看到电商人的懵懂、彷徨,夹杂些许的悔意与无助。
说刀砍斧凿,是几乎主流互联网平台数据,全部推送到税局,而税局在海量数据条里,和申报数据进行系统比对,发现差异,进而系统触发短信通知店铺主体的法人。(为什么这里用词是店铺主体,而不是店铺公司?因为店铺主体是个体工商户,本次也有零散接到通知的。我现在很好奇:美团那些只做外卖的商家,下一步是不是都要涨价了?)
说鬼斧神工,是电商目前除了抖音后端有专门模块数据,提示商家报送涉税数据。数据怎么产生,怎么分类,分别是多少,一目了然。其他平台呢?抱歉,并没有。以至于企业无会计的老板,信誓旦旦的说,按实报了,却依旧收到查验更正申报收入的通知。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税局准备好了,吹开始的哨子,却发现平台没有准备好,商家呢,还在起跑线喝水秀肌肉。(需要说明一下,我这里提的是单独且醒目的标注出来的,涉税报送数据,而不是什么后台这样那样筛选账单等操作。就目前接触的淘宝,抖音,拼多多等,加上所了解信息,抖音是有报税数据模块,京东好像也有,其他平台暂时未知)。
可不就神神鬼鬼了。商家不知道差异点在哪里,也不知道平台报送的是多少。问税局,要么让重盘数据,要么让去问平台。我好歹算是一个电商行业从事财务工作超过10年的老鸟,也不知道诸如淘宝,拼多多等报送的数据,是不是我们广义上讲的货款收入。(大致比对了下,应该是客户实付+平台各种补贴=货款收入,此点,后续考虑是否单独写文讨论)
说力透纸背,重如千钧。是你接到短信通知的那一刻起,便只有自查,或者去税局咨询。可以拖一拖缓一缓,就像短信通知里面没有限定日期,电子税务局里好像也没有发严肃通知。
可你终究要处理,也必定要交补税。只是应该各地都不会很严苛。税务上,有个词是首违不罚,叠加本次是全国第一次批量数据比对,所以,从我的角度预估,大致是去税局,拿到平台报送的数据,然后与自己申报的数据对比,找到差异点。能讲则讲(电商大几率讲不了),讲不了的话,就老实交补税。
这事儿,谁来都没办法,哪怕你氪金召唤神龙,集齐四大事务所,他们也只会让你做上述动作,也只能做上述动作。
老祖宗有句话说得好,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已发生的事情,咱们摸石头过河也好,问同行路径也罢,这么多人,总会处理好的。
现在我想的是另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电商里面无票费用支出的部分,怎么办?
各位同行,各位老板,这次查的是增值税。即,税局用平台报送的收入数据,与你企业申报的收入数据两相对比,进而通知你交补税。
至于你第三季度有没有进货发票,有没有无票费用支出,都不在本次的提示中,那是所得税的范畴。
当然,一旦交补税,就意味调增收入,那么与之对应的则是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报预缴,所以下一步就可能产生预缴企业所得税。(这儿提示一下,如果第三季度没有调增收入对应的成本与费用发票,但是第四季度可以将发票找补回来,那么留一手,在账务上做预估入账,等第四季度发票回来再做二次调整。企业所得税这玩意儿,能不预缴,最好不预缴。)
可能有老板说,哪还有心思去想费用发票,现在连进货发票都拿不到,化身加钱居士都不行。倘若如此,那我以为,还是尽快换上游供应商,或者,关店吧。
说回电商的无票费用支出。
我可以肯定,到此刻为止,有不少老板,特别是委托代账处理税务数据,而企业没有会计的老板,连自家店铺运营费用中,哪些是无票,哪些是有票,哪些是部分有票部分无票,都完全不清楚。
很危险!!!
在目前的财税条例中,规定无票费用,可以入账。但是,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候,必须调增至税前利润。
而电商法也好,本次查补税的延伸文件法规也好,有提到讲:电商支出,可以根据实际支付税前扣除吗?
没有。
平台是在报送收入的同时,也报送了支出。但税局在复查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候,到现在为止,还是依托电子税务局里面,取得的发票大数据。往细里讲,对于咱们中小微,年度利润表上的成本费用,就是你电子税务局里面的各项数据。即,年度利润表(产品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电子税务局(取得发票金额+申报薪资社保公积金+折旧等)。
我今年写过自查报告,虽然最后闹乌龙,是税局的人将薪资数据统计错了。但几次沟通下来,他就是用上面的公式来复查申报的年度利润表。可以有差异,但差异不能大。
那各位老板回头想想:
你京东每个月的京挑客金额大吗?
你拼多多每个月的多多进宝金额大吗?
你阿里系淘宝客、新客返佣等金额大吗?
你抖音达人带货视频带货等无票佣金多吗?
以上,只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常规运营办法。那是不是还有其他不广为人知,或者不常用的运营方式,也是类似无票支出呢?
要知道,截止目前,企业所得税的基础税率是25%。但是小微企业年应纳所得税额≤300万时,减按25%计入应纳所得税税额,按20%税率缴纳。
实际税率就是5%。(截止2027.12.31)
那超过300万呢?
25%。
下面简单举例:
老王主做抖音,偏达人带货。所选达人有很大部分属于个人,且要求老王这边,不通过抖音后台的达人开票放单。
即,达人带货-客户交易成功-抖音系统划账。
于是,老王每个月,在后台支付给达人的费用,差不多50万。
老王家会计,每个月直接将50万做销售费用处理。也是,这样报表实时性更高,数据更准确。
年底汇算,会计出的利润表,是税前利润100万。按照上面说的实际税率5%计算,应交所得税100*5%=5万。
但是,这一年的达人佣金支出50*12=600万,属于无票费用性支出,按条规需要汇算前调增,即年度税前利润100+600=700万,按照25%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700*25%=175万。
老王怕得连夜带小姨子跑路,第二天皮革厂人去楼空。
上面会计处理是一种激进的办法。一般财务都不会直接进费用,而是直接挂预付账款。毕竟,对财务人员来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挂预付多好,既不用报前调增,又不用年后面临税局的问询。甚至于,一着不慎,会面临稽查风险。
所以,上面的数字,在税务申报财报时,很可能更简单直接:税前利润700万。
谁不想活得轻松点呢?
至于说,一直挂预付,一直没有票冲销,岂不是越来越多,照样触发税局系统设定值?
拜托,有没有一种可能是:财务干一年就跑路了?
各位老板,你也不能埋汰会计,说人家能力不足,不为公司着想什么的。当金额大了,谁都不想去趟雷。最重要的是,我做电商财务十几年,同行交流过,和许多老板也交流过,财务在公司的相对收入,真不足以让他绞尽脑汁费心费力。
何况,真有事,不少老板都选择后退三舍,于一旁静默,就指示财务怎么怎么处理。
可财务并没有决定权。
接到上面的700万讲。或许很多老板,会想一些比较偏的招。或者听谁谁谁讲,在什么什么地方,可以怎么怎么操作。
我一直很反感这样的思维逻辑。
如果一套偏的办法,具有普适性,那么他就不是偏,而是正了。同理,所有所谓偏的办法,其实在大数据里面,和皇帝新装差不多。
无非就是有没有那个小孩子的一声吼。
有些地方,小孩子有棒棒糖吃,被人哄着捧着,自然不关心不出声。可也有一些地方,小孩子别说棒棒糖,简直饥寒交迫,看什么都要吼一吼。
他能一样吗?
再者,你又怎么确定,所谓的那个地方,是不是养猪场呢?
所以,我建议同行们,记账报税,谨慎操作。建议老板们,在框架条规之内想办法。
现在全国各地确实讲前事不咎,但若是后面申报再出问题,反复出问题,是不是意味着:给对方倒查5年的理由?
文末,再强调一次:
请各位务必重视无票支出的问题。
最后,我们来砸一个彩蛋,吃个瓜:
某个大平台,第三季度置互联网涉税数据申报文件不顾,还是一如既往骚操作让商家刷单,说占坑,说排位。营收5万,让你刷50万的那种。且,好像小二脑子还缺弦,竟然是微信文字聊天的方式来和商家讲刷单。
操作猛如虎,风骚二百五。
转头就把数据报送税局。注意,人家是不扣除刷单的,就是打包汇总收入一起报送。
于是批量商家收到补税短信。大家就一起围攻光明顶,让平台给说法。
平台安抚商家,说他们先去沟通。我不知道这事儿怎么沟通,完全左右互搏术。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税务总局,总得挖一块肉下来。
也许,平台无所谓。盘子大,罚款毛毛雨,且还不一定罚平台。按照历史案例,大不了责任推给负责的运营总监就好了。
但各地情况不一样。平台那边还没出结果,商家这边急着处理。
骚操作又来了:
平台给商家统计了刷单数据,让商家去找税局解释,扣除。
我寻思,估摸很多地方的市监局都惊呆了。罚款啊,这不就提前完成kpi么?还是商家主动出示证据,数据,都不需要他们动手查找了。
回过头来,税局还可以取消很多商家之前的核定征收,毕竟,数据显示:每季度营收超过核定额。
我很期待,这个平台第四季度的报表公布。不知道会不会营收跳水,荡起大片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