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区有很多朋友询问,能不能展开说说目前电商征税情况下,怎么设计财税框架的问题。虽然我很想讲,框架设计不一而足;可脑袋转了八圈,觉得也有一个基本范围。或者说,电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框架模式。
我们知道,大凡电商几乎不会限于一个平台渠道,多是两者或以上。更不用说,某些老板生意做得嗨,早出海去赚美刀欧元了。
基于实际的运营渠道,那么普遍采用的财税框架则是:一个仓储公司A,多个渠道/店铺公司BCD;BCD公司负责营销层面,A公司负责产品进销存层面;BCD公司每月按照当月发货-当月退货=当月实际发出金额,与A公司结算货款;结算价按照市场价计算。
姑且称为总分框架。
例如:王老板手里有淘宝店铺B公司,抖音店铺C公司,京东店铺D公司。以前是B公司为主体公司,负责产品进销存供应链,同时名下挂淘宝店铺。现在的普遍做法是,新成立A公司。供应链系统参照聚水潭,也以A公司为购销主体,分设淘宝店铺B+抖音店铺C+京东店铺D。如此,可以单独拉出来每个店铺,每月发出多少货,退货入仓多少货。财务操作上,便于计算A公司与BCD公司之间业务往来的金额。
看着是不是很简单?
不,简单只是一种错觉。或者说,如此简单的模式,其实只适宜规模相对较大的。
比如说,不管怎么拆分,每个店铺都是一般纳税人的营收规模。亦或者,不管你营收多少,上游供应商,给你开出的发票都是加点10%,开13%税率的发票。
但目前行情貌似不怎么好,所以大部分老板都会出现第一个问题:
上游供应商可以用两个公司开1%与13%两种税率的发票,1%普票不加点,或者加1个点;13%专票加点10%。
恰好,王老板运作的店铺,有个体户,也有小规模,对应的是,每家店连续12个月营收,都不超过500万。
那这种情况,明显就不适用与前面的框架了。毕竟,分散是小规模,组合在一起就是一般纳税人,成本税负都高了。
从实际出发,肯定优先选择分散模式。那么,接踵而来的问题出现了:
上游供应链是否配合?财务是否能数据区分剥离,进而卡点?供应链系统能不能实现分仓采购入库?等等等等。若要用一句话总结,便是:将以前粗线条树干模式,演变成细分树枝模式;既要看外部条件能否实现,也要看内部配置能力可否达到要求。
看着好像不难,但若按照这种框架执行,会有很多细分点有待解决。建议先做思维导图,标识问题,推导解决。
还有一种情况是:
王老板淘宝店铺B公司,营收规模是一般纳税人;抖音店铺C公司,也是一般纳税人;京东店铺D公司,小规模。
要简单处理,那么直接采用总分框架。然而,可能王老板不止一个京东店铺D公司小规模,他可能还有抖音B1公司小规模,拼多多店铺E公司小规模。
所以,王老板更倾向于:
一般纳税人BC公司,用总分框架;小规模公司B1DE,分散处理,不并入。
这就有点意思了。而且,我相信,这种情况,应该是占大多数。
那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点:供应链系统能不能实现产品数据剥离?
以聚水潭为例:
甲产品采购2件,1件是13%票面税率的单价为1000,另1件是1%票面税率的单价为900。如果不把甲产品,做甲1甲2区分,那么聚水潭系统计算成本,按照普遍模式采用加权平均,即显示成本为单价950。而这,并不是讲你单价1000入一个仓,单价900入另一个仓,就能解决合并后的平均计算。
从企业自身角度讲,按照950的单位成本记账,完全不影响。但录入税务系统,就不行了。
假设本期销售完成,那么你聚水潭无库存金额。但一般纳税人利润表的产品成本是950,资产负债表的库存金额就是1000-950=50。小规模纳税人利润表的产品成本是也是950,资产负债表的库存金额是900-950=-50。
如果是年度汇算出现,那么几乎可以肯定,会被电话通知写自查报告,或者直接被发稽查通知。
所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许可以分账,但是需要自家财务有一套相对完整的数据链,且至少每季度可以做对应的数据跟踪调整。
加上产品流通性,所以,只能应付面上,里子禁不住查。
一句话概括:财务累死在面子。
如果说,以上属于产品分流,分税,那么下面的问题,则是需要相对长一点的规划:
是每个店铺渠道一个公司主体,还是哪些店铺渠道可以合并到一个公司?
简单举个例子:
王老板手里有淘宝+抖音+京东+拼多多,共计4家店铺。规划是淘宝主销,抖音次之可以冲一下,京东放任有资源再搞,拼多多低价尾货。
抛开具体数据测试,我可能就把淘宝和拼多多规划到一个主体公司,抖音和京东分开,尽可能吃尽最后一份税务红利。
之所以把淘宝和拼多多放一起,就是因为单独测算的话,大几率就是淘宝赚钱,拼多多亏钱,所以要用拼多多亏损的那部分,去冲淘宝赚的钱。
倘若淘宝和拼多多属于不同主体公司,那么会不会出现淘宝税前利润多,交所得税;拼多多税前利润亏得多,只能看着亏损数字,想着五年弥补亏损。
代入具体数据,简单说则是:淘宝税前利润100万,拼多多税前利润-80万。按照目前条规,淘宝交5%所得税,即5万。拼多多亏损,不交所得税。如果合并到一个主体呢?则是税前利润100-80=20万,所得税1万。
哦,对了,盈利的话,王老板想拿出来,还得交20%分红的个税。
所以,是不是需要合并,怎么合并,不只是财务的事,还需要老板有一个规划。也不能讲,你今年一个规划,明年又变一个规划。
或许,咱们知道这是市场决定,但放到地方专管头上,那是他下一年的kpi基数。
怎么说呢?由少变多,易;由多变少,难。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另一个现实的问题:
上游供应商强势,完全不配合。就是你开票不开票,他都是那个价格,且,他只一对一开票,而不会一对多开票。
还是用王老板举例:
有自己的“王多鱼”品牌。淘宝所属A公司,一般纳税人;抖音所属B公司,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上面所述,一件商品采购入库,不管A公司还是B公司,其采购进价一致。
假设税率13%。含税价113元/件,不含税价100元/件。销售价含税203.4元/件,不含税价180元/件。以淘宝A公司来讲,需要交增值税就是(180-100)*13%=10.4元。
如果我们以A公司名义统购,B公司代销呢?假设市场行情产品批发价是120元/件(不含税),抖音B公司终端售价依旧203.4元/件(不含税197.48元/件)。那么合计交增值税是:A公司(120-100)*13%=2.6元;B公司197.48*1%=1.97元,合计缴纳增值税2.6+1.97=4.57元。
实际操作中数据复杂吗?系统能实现吗?
一般来讲,都相对简单。比如我所在的服装类目,基本上都是按照吊牌的几折,为实际批发价。
如果还需要更简单,那就按照实收的几折,为实际批发价。
上述算一个特例。即,品牌流量加持下,因供应商原因,无法采用常规的总分模式,只能实际套壳。
既然都走到这一步了,我们不妨胆子再大点。如果说上面你看得有点头痛,觉得我说的什么规划,什么测算,相对复杂了,那就来一道简单的:
抖音直播团队,可不可以拆出来?电商运营团队,可不可以拆出来?售前售后与仓库团队,可不可以拆出来?
为什么拆?
当然是为了做小利润,做小规模。咱们只要两者之间,按照市场行情价来拟定合同,通过大促,或者滞销清仓等节点,来做一些数据调节,问题不大吧?
至于怎么拆,新公司放在哪里,这就是一项技术活了。目前这个经济状况,我建议选的地方,人脉为上。即,风吹草动,能找到人解决。
以上,零零散散大致写了相对常见的情况。当然,一定还有其他少见的实例,需要做数据推导,来确定方案。
我想,老板们一定还有一个灵魂发问:是不是做了上面这些,有的没的规划,就不怕查账,就完全合规了?
敲黑板,请各位老板与同行注意:
不管是我本篇文章写的办法,亦或者你高价从机构大佬那里买来的办法,都是建立在常规的基础上。
如果某些人,某些地方,为了某些目标,跳出所谓的常规,那么很抱歉的讲:
讲感情,讲交情,讲人情,讲市场萎靡的行情,就是不要头铁的伸着脖子一分钱不交,让他们查账。
或者更说实际点。
按照我目前了解到的一些地方稽查程度,10个电商,10个都有问题。(参照上篇文章的案例)
之所以做上面那些规划,第一,是符合财税条规大方向的;第二,确实节税;第三,避开系统触发预警。
就这样。